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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周濂(中):流沙中国下的正义可能 | 微思客大家访谈

2017-09-02 周濂、微思客 微思客WeThinker

2017年3月,周濂老师在美国波士顿接受了微思客的采访。在上一篇里,周濂老师谈到了知识分子应该如何参与到公共讨论当中,也谈到了当理想与现实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同时,周濂老师也分享了他在美国哈佛大学访学的感受。点击【阅读原文】回顾《访问周濂(上):后真相时代的公共讨论》)


在这一篇里,周濂老师会谈到川普当选与政治正确的问题,也会探讨哲学如何指导我们的生活,更会深入探讨一系列政治哲学的话题。

Q: 老师说的这些,会让我想起老师您的书《你永远不可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刚到香港的你,算是“真睡”吗?怎么区分“装睡”与“真睡”?

周濂:我觉得那时的我不是“装睡”。“装睡”的意思是,你明白这个道理本身,但是你选择了另外一个其实你并不认同的观念或者话语系统。我觉得当时我当然不是“装睡”,是“真睡”。


微思客:但是您觉得可以叫醒一个“真睡”的人?)


当然。“真睡”的人仍然可以叫醒。“装睡”的人是叫不醒的。因为他已经醒了,但是他在装,装着没醒。但我一直在反复强调的观点是,那个装睡的人自己决定醒来,这才是真正有意义和有价值的醒来。


Q:老师您刚也谈到了的美国大选。川普胜选不仅在美国,也在国内也引起了很多争论,其中最大的争议是关于政治正确和自由派的一些讨论。川普胜选了之后,自由派经常被骂现是“圣母婊”。除去这些攻击性的成分,在您看来,自由左派是否有值得反思的地方?自由左派他们目前遇到最大的困境是什么?

周濂:我先说政治正确。早在2005年我就写过关于“政治正确”的文章。当时我对政治正确有过一些批评。政治正确可以被视为“话题禁忌”的共识,如果禁忌的话题清单无限度的扩张,我会担心它在效果上压制我们直面一些严肃的、客观存在的挑战。你不能装作视而不见,它就不存在了。另外,政治正确也有可能造成站队心态,我觉得这是政治正确的一些弊端。但是我并不是说,因为政治正确存在这么一些问题,我们就要彻底地抛弃政治正确这个概念。在美国社会,政治正确就像是一个封印,它压住了一些邪恶的东西,川普上台把这个封印给揭开了,然后,那些妖魔鬼怪就从瓶瓶罐罐里面就全都跑了出来,比如最近甚嚣尘上的白人至上主义以及纳粹主义者。

 

就此而言,我一方面批判过度的政治正确,因为它让自由左派忽视甚至无视美国社会乃至整个世界所面临的危机。但是另一方面,我始终认为必须肯定并且坚守政治正确,否则会导致更大的危机和困境。


另外,我们万万不可错把杭州当汴州,因为在中国的语境中,我们还远没有建立起具有底线意义的政治正确观。

Q: 那下面我们谈一下您的专业,政治哲学。有微思客读者问道说,孔孟老庄墨荀韩,他们的哲学思想都是当代时代的产物,然后也会被当时的一些统治阶级所用。哲学最终的研究方向是什么?未来在哪里?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会不会也会应运而生一些哲学思想来能指导我们的生活?

周濂:这个问题很大,有点不知从何谈起 。我个人对于任何想跟执政者或者统治者共舞的哲学家抱有很深的警惕。纵观整个人类历史,所有试图去“叙拉古”的政治哲学家最终都没有什么特别好的下场。英国政治哲学家约翰·格雷说:““政治哲学的任务不是给实践提供基础。它在过去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基础……。政治哲学的目标是带着更少的幻想回到实践。”当然我会再补充一句话就是“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要彻底的放弃政治理想。”就是你要…


(微思客:理想还是有,万一实现了呢!)


对对对。但与此同时,不要有政治幻想,不要试图去利用政治权力,这是在火中取栗,亦非政治哲学家所长,非常危险。


Q: 另外有一位粉丝读者问道,“在去年的美帝选战中,我会将老共和党和选民会归为哈耶克的粉丝,将民主党和及其选民归为罗尔斯的粉丝;周老师您在《哈耶克与罗尔斯论社会正义》一文中写道罗尔斯的正义观点比哈耶克的好,想请老师解释一下这个看法。”

周濂:首先我对共和党的组成成分的理解,跟这个读者不太一致。

 

共和党内部既有自由意志主义者(Libertarian),也有传统的保守主义者(Traditional Conservative),还有反共分子,新保守主义者以及宗教右翼团体,这是一个观念、政策和行动的大杂烩。其中,自由意志主义者和传统的保守主义者在经济问题会有一些共识,但在政教关系、LGBT议题、外交议题、毒品问题以及海外驻军等议题上,都存在巨大的分歧。在美国两党制的格局下面,自由意志主义很难作为一个第三党获得胜选的可能,所以很多自由意志主义者就加入到了共和党里面。所以说,我不认为所有的共和党党员都是哈耶克的信徒,不是这样子的。


至于哈耶克跟罗尔斯到底谁更合理一点,我写过一篇论文《哈耶克与罗尔斯论社会正义》探讨过这个问题。长话短说,我认为哈耶克在论述上存在一些内在矛盾。当他构想一个最可欲的 (the most desirable )社会的时候,他说希望身处这个社会的人不会因为任何外在偶然的因素而影响自我发展。外在偶然的因素包括哪些成分?种族、肤色、出身、教育背景、智商,哪些因素应该被剥离出去,哪些因素应该保留在内,对此哈耶克没有清晰的解释。就整体的构想来看,哈耶克关于最可欲的社会的想法,跟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设想非常接近。但是当我们审视哈耶克理论的具体内容时,又会发现他默许了大量的外在偶然因素对于人生的影响。所以我的基本判断是,首先,哈耶克本人的论述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其次,就规范性和理想性而言,罗尔斯做的比他更好。



但是另一方面,我一直认为罗尔斯之后的运气均等主义有点误入歧途了。按照自由左派的这个自我逻辑往下走的话,会要求取消一切差异。因为任何差异可能都会造成不平等,所以任何差异都是不可容忍的。我觉得这首先在具体政策上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其次在规范性的意义上它也不可欲。这种试图取消一切差异的逻辑,必须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点,让它停住。我自己现在还没有完全想清楚,但也许我们需要在罗尔斯和哈耶克之间找到一个中道。罗尔斯属于左翼自由主义,哈耶克属于右翼自由主义。在哈耶克的右边还有更右的极右,极右翼中的自由意志主义者发展到极端就会成为无政府主义,极右翼中的保守主义者或者宗教右翼发展到极端就会反对平等价值,主张种族主义、等级制度乃至政教合一,在今天这个时代,这些主张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那罗尔斯的左边同样也有很多观念是不现实或者不可欲的,比如说,政府权力不断扩张会导致大量的寻租行为,伤害个体自由,或者让计划经济的思维重新从后门遛了进来。总之,我认为可行的解决方案还是在罗尔斯和哈耶克之间,但是具体是什么样的形态,我还没有想清楚。


Q:下一个问题是关于《正义的可能》。老师您在2015年出版了《正义的可能》这本书。在书中您引用了阿马蒂亚·森关于三个小孩儿争一把笛子的例子。这位读者他对这个例子的理解是,人们对于不正义具有明确的直觉,但对于正义却不能达成共识。他因此联想到西方向来有正义或是正当与善之争,那么何者更具有优先性或者说两者是否能融合?

周濂:阿马蒂亚·森举三个小孩儿争笛子的例子是想告诉我们,关于何谓完满的正义、何谓正义,人们是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的。但对于什么是不正义,我们往往是通过直觉就能够作出判断。所以阿马蒂亚·森会更倾向于去消除或减少明显的不正义,而把追求完美的正义先搁置一边,他认为那个既不是最紧迫的,而且也不容易达成共识,那个可以先放到一边去谈,这是他的一个思路。这是阿马蒂亚·森的《The Idea of Justice》 的整体思路,他由此就区分了所谓的先验正义的理论家,从康德到罗尔斯都是这样子,就是试图去构想一个完美的正义的世界;还有一些就是所谓的比较性的正义理论家,这些人就是试图首先去消除不正义的现象,森自认为是属于后者而不是前者。我觉得这个思路当然有他的道理,尤其在今天的中国,哪怕我们对什么是正义无法达成完全的共识,至少对于某些人神共愤的不正义应该有共识。但是吊诡的地方恰恰在于,在今天的中国,我们好像对于什么是人神共愤的不正义事件也达不成共识。

 

这其实就是我所说的“流沙中国”。所谓流沙,就是我们完全处于一种分崩离析的状态,没有任何哪怕是暂时的道德共识。如果一个社会缺乏哪怕是暂时的道德共识,那我就不知道这个社会的统一性到底在哪里。比如说去年是文革发动50周年,但是没有任何的公开讨论,连讨论的空间都没有,更别说对这个事件本身形成所谓的“底线共识”。再比如说男女平等喊了这么多年,最近却有些儒家学者站出来说女人就应该在家里面待着相夫教子,甚至还有个别极端的人援引辜鸿铭“一个茶壶、四个茶杯”来论证一夫多妻制的合理性。我们究竟在哪一个基本的道德问题上能够达成哪怕是非常薄的底线共识呢?好像都没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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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可能》Wahrh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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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元嘉草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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